各学院:
为进一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,将OBE教育理念融入课程设计和教学,提升本科课程建设水平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学校决定持续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。现将推荐2024年度本科课程评估参评课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各学院各本科专业推荐2门(上、下半年各1门)专业理论课参加课程评估。
二、推荐条件
1.参评课程是2024年度教学计划内课程。
2.参评课程至少经过三个学期或三个教学周期的建设,取得一定教学成效。
3.已获批省级“一流课程”的课程,不再参加学校课程评估。
三、上报时间
1.上半年参评课程于2024年1月30日前上报课程信息。
2.下半年参评课程于2024年7月19日前上报课程信息。
四、其他事项
各学院按上报时间要求,将《2024年度本科课程评估参评课程信息表》发送至指定邮箱: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学质量评价中心。
联系人:严妍 联系电话:88751175
教学质量评价中心
2024年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