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察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6-17 09:09:12  点击数:

各位教学督导研究员:

根据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》(西外院教〔2023〕30号)《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》(西外院教[2023]16号)和《关于做好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教研内字〔2024〕56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巡察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巡察时间

2024年6月24日~6月30日

二、巡察方式

采取学校巡察和教学督导巡察相结合的方式。

三、巡察安排

(一)学校巡察

第1组:梁忠民(组长) 苟北峰 严康

巡察考场:人文艺术学院

第2组:何佩琴(组长)周荣莲 严妍

巡察考场:商学院   国际合作学院

第3组:付北锋(组长) 龚春霞 张琪

巡察考场:工学院   9号教学楼

第4组:夏泽利(组长) 屈立英 石小玉

巡察考场:医学院

工作要求:各小组由组长牵头,明确巡察时间和集合地点;依据学校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制度与规定,对各学院的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巡察,填写巡察记录,并做到及时反馈、重点关注和整改督查。

(二)教学督导巡察

人文艺术学院组:袁方(组长) 苗娟 李薇 司艳林 王蕾 张改莲

国际合作学院组:赵翔(组长) 徐社教 杨莉 李一清 张莹 郭宪

工学院组:刘军兰(组长) 和亮 高文玲 张敏娜 朱晓晖

商学院组:郑春(组长) 王慧珍 杨维霞 洪云 雷挺

医学院组:徐靖(组长) 许娟 王盛民 樊苗 金俊安

工作要求:

1.各组组长统一安排巡察任务,可采取个人巡察与小组巡察结合的方式,巡察覆盖更多场次和考场;

2.巡察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,进入考场前调好手机,确保不影响考生作答;

3.如若发现重大问题,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和督导中心反馈,并在《西安外事学院考试巡察记录表》中如实记录;

4.每次巡察结束,及时填写《西安外事学院考试巡察记录表》(手签或电子签名)后,同时提交组长和督导中心,以便组长总结本组巡察情况并形成书面反馈意见,督导中心及时统计巡察工作量。

四、巡察重点

1.监考职责履行情况

巡察监考是否恪尽职守、有无私自替换;考前是否宣布(或宣示)考场纪律、查验考生身份;在考场内有无做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事(包括使用电子设备、闲聊、阅读、睡觉等);考场记录单中学生考试违纪、作弊、缺考信息填写情况;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学生考试开始或结束时间等,

2.考风考纪情况

巡察学生持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课程考试情况;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情况;学生考场答卷与交卷状态;开考一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情况;考场学生考试违纪、作弊情况及处置等。

五、期末课程考试安排信息

1.各类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

考试时间

类型

年级(级)

考试课程

考试地点

6月24日

上午8:10-10:10

本科

2023

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

各学院教学楼内

6月24日
上午10:40-12:40

高职

2023

大学英语二

6月25日
上午8: 10-10:10

本科

2023

大学英语 2

6月25日
上午8: 10-10:10

本科

2023

大学外语(小语种)2

学术苑

6月25日
下午14:00-16:00

本科

2022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
各学院教学楼内

6月26日
上午8:10-10:10

本科

2023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6月26日
上午10:40-12:40

高职

2023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
2.各专业的其它课程期末考试(含重修)请各组以各教学单位公布的考试安排为准;加强与巡察单位的联系,及时获取课程考试的准确信息;督导中心将在校教学督导QQ工作群中及时转发相关安排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。

联系人:苟北峰;联系电话:88751175。

附件:《西安外事学院考试巡察记录表》

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6月17日


上一条
下一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