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全面推进教育教学质量年提升工作,严格落实《西安外事学院听课与教育教学巡察制度》(西外院教〔2020〕6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22—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资料收集、归档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各教学单位按照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监办内字〔2023〕3号)的文件要求,对本学期院系督导评价、同行评价、教师自评、随堂评价(过程性评价)等开展情况进行总结,形成分析报告,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。
二、各教学单位收集、整理本学期《西安外事学院听课记录》《西安外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《西安外事学院领导干部教育教学巡察记录表》(附件2)等教学质量评价资料,并填写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》(附件3),以上资料归入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档案,并做好随时抽调查阅准备。
三、各教学单位的各项教学质量评价材料必须呈报主管领导审核,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《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析报告》(附件1)《西安外事学院领导干部教育教学巡察记录表》(附件2)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》(附件3)等纸质材料上交教学质量评价中心(图书馆322室),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yanyan@xaiu.edu.cn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学质量评价中心。
联系人:严妍 联系电话:88751175
教学质量评价中心
2023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