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直属部门:
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作出的总体评价,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态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水平和质量,根据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》(西外院教〔2023〕29号)的文件规定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主体
承担本学期课程教学(含实践教学环节)任务的教师。
二、评价对象
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。
三、评价方式
教师以教学班为单位填写调查问卷。
四、评学内容
教师依据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师评学指标体系》(附件)对学生学习状况作出评价,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、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。
五、评学要求
1.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,安排专人认真落实,组织教师于12月18日前在麦可思质量管理平台完成评学工作。
2.教师评学结束后,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师评学情况进行总结和资料归档,并据此进一步强化学生管理,持续抓好学风建设工作。
3.各教学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本学期的教师评学总结(加盖公章)纸质版交教学质量评价中心(图书馆322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yan@xaiu.edu.cn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学质量评价中心。
联系人:严妍 联系电话:88751175
教学质量评价中心
2023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