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学督导研究员:
为及时掌握本学期各单位期初教学工作准备和开展情况,有效稳定教学秩序,根据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西安外事学院听课与教育教学巡察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将面向全校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巡察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巡察方式
本次巡察采取集中巡察和分散巡察相结合的方式。集中巡察由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、监事会办公室管理人员和部分校级教学督导研究员组成巡察组,深入各教学楼巡察教学活动开展情况;分散巡察由校级教学督导研究员根据各自教学、工作时间,随机对教学活动进行巡察。
二、巡察时间
1.集中巡察
2024年2月26日上午;2月29日上午。
2.分散巡察
教学第一周和第二周(即2024年2月26日至3月8日),具体时间由校级教学督导研究员自行安排,每周至少一次。
三、巡察内容
1.教学秩序。教师是否依据课表按时上课,调停课审批与报备(包括教师、上课地点或上课时间的变动)情况;教师师德师风、仪容仪表、教学纪律、教学准备、教学状态和教学效果;学生课堂出勤、课堂纪律和学习状态等情况。
2.教学设施、设备与环境卫生。各教学楼和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、软硬件设备情况,以及后勤保障设施(宿舍、餐厅、图书馆)的整体运行情况。
3.课堂听课。课堂听课(建议安排在第二周),请按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督导研究员听课记录表》要求进行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针对巡察中所发现的问题,巡察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,认真填写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巡察记录表》,并于当天交回记录表。
2.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将集中整理巡察人员所反映的问题,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督促问题解决。
未尽事宜,请及时联系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。
联系人:苟北峰;联系电话:88751175。
办公室地址:图书馆302
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
2024年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