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学生评价是深入贯彻OBE理念,实现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,是教学质量评价和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监办内字〔2024〕23号)要求,近期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期末评价工作。为确保学生评价信息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,现将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工作范围
拟对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及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评价。其中开课类型为其他特殊课程、学生重修课程及无具体上课时间的课程不参与评价。
二、评价主体
全体在校生。
三、教师自查课程信息
1.为确保学生期末评价分数的准确性,请承担本学期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,于2024年12月9日前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(微信-西安外事学院智慧校园-服务大厅-业务直通车-“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-日常反馈),通过“反馈列表”“2024-2025-1”学期,确认本人本学期开课情况是否正确。
2.如发现本人名下课程信息有误或者存在挂名课程(非本人授课),请联系各教学单位“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管理员,进行课程信息更正登记。学生评价一旦开始,信息将无法更改。
四、学生核对课程信息
1.全体在校生于2024年12月9日(周五)前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(微信-西安外事学院智慧校园-服务大厅-业务直通车-“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-日常反馈),可通过“反馈列表”“2024-2025-1”学期,核对本人本学期学习课程与授课教师情况是否一致。
2.若发现课程数量或任课教师信息有误,请立即反馈各班学生教学信息员,由各学生教学信息员联系分会统一汇总,于12月9日前向学院“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管理员反馈。逾期未报者,不再处理。
五、教学单位审核
1.各教学单位需对教师、学生上报的待更正信息进行认真审核。信息核对无误后,将评价课程信息更正汇总表(附件1、2)报送教学质量评价中心。
2.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本单位任课教师,及时提交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(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的评价结果将不纳入教师相关课程结果)。
3.各单位务必于12月11日前,将以上资料(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)报送教学质量评价中心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工作,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参与和完成评价任务。
2.做好评价前的组织培训工作,指导学生熟悉操作程序,引导学生正确行使评价权利,保证评价工作公开、严肃、公正、健康地进行。
3.严格评价纪律,要教育学生自主填写评价表,不得随意乱评,严禁他人代评;被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胁迫、诱导和影响学生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。一旦发现,学校将严肃处理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学质量评价中心。
联系人:严妍 联系电话:88751175
教学质量评价中心
2024年12月4日